业务范围
查看案例
驾车失事 法院判贬值赔偿88000元机动车司法鉴定-车辆贬值损失评估鉴定
添加时间:2011-09-27 16:12:12 | 查看次数:2254次 | 来源:荣诚二手车
2009年2月11日朝阳机场高速附近,李某驾轿车辆正常行驶与张某驾驶的小客车发生碰撞,经交通队认定,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。原告李某的轿车被撞坏后共计修理52天,花费维修费263000元,该车被撞后,经北京XX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车辆进行贬值鉴定,认为该车因事故贬值约88000元。
后经法院核查,北京XX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具备对二手车鉴定评估的资质,并于2007年8月3日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专业机构名册。本院认为:本案所涉交通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被告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,张某应依法赔偿李某所受合理的财产损失。后经本院判决李某得到88000元赔偿。




